最近刚刚开始人力资源工作,很多都不是很明白,特上论坛来请教大家,我们单位是新开的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都不规范,人员流动也很大,职工辞职都是想走就走的,单位工作服要求工作不满一年辞职的时候得交折旧费,食堂吃饭是用饭卡的,离职时候也涉及到饭费结算,有时候员工离职的时候当月出勤工资不够扣除这些费用,请问可以收取这些费用么?合法么?或者怎样合理合法的收取费用?请大家给予指点,感激不尽~!
关于离职员工合法收取费用的问题
飘雨飞花 · 2011-06-21 · 原 10 回复 / 769 浏览 · 版块 员工关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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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服折旧费?不是吧,这个应该不合法,这就是变相的押金嘛!
如果要算工作服,饭卡等费用结算一定要有帐目,可以支持你所说的物品的价格。
这种费用收取不合法。公司人员流动量大,hr采取此种方法可以理解。但员工离职时,本身可能会存在各种情绪,在收取各种费用,纠纷争议范围更大。个人认为入职时收取押金可以将风险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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