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结束后公司以我的原岗位已有人员为由安排我转职做前台,并且工资按前台标准支付(这个肯定比我原岗位的工资要低很多),从我个人的角度,肯定是不愿意做前台的。这个符合劳动法吗?我该如何反抗?
产假结束后公司以我原岗位已有人员为由安排我转职做前台,这个符合劳动法吗?
lwm762 · 2011-07-18 · 原 16 回复 / 1424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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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99402103 于 2011-7-20 11:40 编辑
维权的成本远远超过违法的成本,要么高傲地走开,要么苦苦地缠斗(维权)
这种情况我司也有发生过,是有违道德的,但是否合法?我也很想知道答案.
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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