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龙智库 / 劳动关系

六年未与员工签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若大非 · 2011-07-25 · 原 23 回复 / 1834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本帖最后由 若大非 于 2011-7-27 21:00 编辑

公司有一名员工,2005年5月入职,可能由于人事部员工几次离职,导致这位员工6年未签劳动合同,现在因公司架构的调整,想与他解除劳动关系,不知怎样补偿?是不是属于无固定期限范畴?

专家讨论 · 20(另有 3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2楼 · willa1984 · 2011-07-25

首先,这种情况下肯定已经构成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范围。

3楼 · 89516254 · 2011-07-26

2005年至今不签劳动合同,他和公司之间应该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吧。如果不存在劳动法里面合理解决劳动合同的那几条原因(到期不续签,医疗期满经培训,调岗仍不能胜任 ,和公司裁员)。单独解除劳动合同应该算非法解除。 赔偿金是2倍哦。

4楼 · 若大非 · 2011-07-26

首先,这种情况下肯定已经构成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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