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龙论坛回顾 / 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

劳动关系实务 · 楼主 若大非 · 2011-08-10 · 1,195 浏览 · 15 回复 · 共 11 层
若
若大非高级会员
帖 1,205 · 精 1
注册 2007
楼主2011-08-10

某员工2006年2月6号入职,2008年2月5合同到期(第一次签合同),2008年2月6日开始与公司续签合同,2011年2月5日合同到期(第二次签合同),2011年2月6日,合同续签至2014年2月7号(第三次签合同),半年过去了,部门主管对员工的工作极不满意,公司想单方面提前与他解除劳动关系,像这种情况,一般什么处理?需要给员工多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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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讨论 · 10 层(另有 5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左
左心房新手上路
帖 49
注册 2009
2楼2011-08-10 21:07

如果员工同意与单位协商解除,单位需要支付6个月经济补偿金,员工无法享受失业保险金,

C
croderg高级会员
帖 148
注册 2009
3楼2011-08-10 21:12

1、双方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至2014年合法有效,在合同期内无法定理由不能解除;

芷
芷佟nancy沙龙新兵
帖 64
注册 2011
4楼2011-08-10 22:51

我们公司最近的几个仲裁结果也出来了,情况不容乐观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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