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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常识

劳动关系实务 · 楼主 qihunyoyo · 2011-11-06 · 488 浏览 · 10 回复 · 共 10 层
Q
qihunyoyo支柱会员
帖 52
注册 2011
楼主2011-11-06

劳动法第十九条中明确指出: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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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讨论 · 9 层(另有 1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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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iniao18白银长老
帖 1,113
注册 2008
2楼2011-11-06 18:03

一个人与一个企业只能有一次试用期。即使离职再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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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cd2000支柱会员
帖 720
注册 2008
3楼2011-11-06 18:32

从字面上可以理解为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即使离职再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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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matao2011高级会员
帖 372
注册 2011
4楼2011-11-06 18:38

呵呵,个人觉得这个要看前后的工作吧,如果性质差别很大设立试用期也是可以的。比如以前是人事,后来做销售。如果还是相同的工作不应当设立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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