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公司内产生了劳动纠纷,作为HR同行的朋友作为公司的委托方代替公司去仲裁机构,员工方是和律师一起去的,在仲裁调解过程中,劳动者也就是员工情绪比较激动,说公司剥夺她的工作权,是我朋友一手造成的;(其实咱们都是做HR的,公司方面的调整人力部门是很少涉及或参与的,更别提是我朋友剥夺了她的工作权,顶多就是执行公司层面的决定而已);经过仲裁的结果是劳动者败诉;
劳动仲裁打人事件!
wsmssd · 2011-11-09 · 原 10 回复 / 499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5 层(另有 5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最简单的就是报警!
人力资源从业者的风险呀。我曾经也遇到过员工拿着刀子过来谈的。没想到他砍了自己。
第一,做为HR员工,一定要按照法律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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