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龙智库 / 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实例,大家来看啊~~

qdlvlv · 2011-12-16 · 原 20 回复 / 5416 浏览 · 版块 员工关系管理

如果有一个职工在公司工作10年,合同续签的时候想和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鉴于该员工的表现,公司不同意,于是该员工请了一个长期病假但是没有提供病例,公司为其调整岗位,员工也不报道,4个月后,公司以”旷工“的名义将其开除,请问在这个案例中,公司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另外,双方的做法有哪些不可取?请大家都来评论一下。当然,如果有法律依据就更好了

专家讨论 · 17(另有 3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2楼 · qdlvlv · 2011-12-16

先顶一下。我觉得,公司的做法不合法:1 工作满10年,只要员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就应与其签订,所以,公司试图不与其签订无固定的做法不对。2 员工旷工,公司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楼 · shirley66520 · 2011-12-16

如果公司员工手册有规定旷工多少天给予辞退的条款,员工在入职时也做了员工手册的签收,并且有证据证明员工员工确实矿工,辞退该员工是合法的;如果公司在该员工合同到期月后一个仍然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要支付赔偿金的。

4楼 · shnowxix · 2011-12-16

我觉的,签了无固定期合同,并不代表员工会永远挂靠在单位,员工提出签订,理应与员工签订,但也可以双方协商。如果公司的人事部做到位的话,该员工在长期病假期间,发通知(前提是一定要员工能够签收到的,例如挂号信),通知该员工上班,不来那么就可以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来做,但员工应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并且公司能够留有员工知晓公司规章制度的证据,以免日后员工提起仲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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