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位员工,之前离职时有为休完的年假。离职时大概是2010年的5月份,离职时员工并未就为休完的年假提出任何异议。2011年2月在次入职,并于2012年提交申请,申请休完之前离职时的年假。咨询一下大家,这种做法是否可行?公司有义务再给予离职之前未休完的年假吗?
年假问题请教
拉丁王子 · 2012-02-07 · 原 16 回复 / 781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7 层(另有 9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在员工离职之前,应该让员工休完未休的年假或者给予每天3倍的基本工资
这个我知道,但是就是目前员工离职后再进厂,那未修完的年假能够再申请吗?
1、公司没有此义务。此员工2010年5月离职,在离职时双方的劳动关系所产生的争议事项应当在一年之内提出,即在2011年5月年提出,若未提出,则已经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即使申请劳动仲裁也无法胜诉;
🔒
还有 4 层专家讨论没看完
留个邮箱成为沙龙用户,免费解锁本帖剩余 4 层 + 全站 2 万篇历史精华的完整讨论。
我们只用它给你发解锁链接与偶尔的 HR 精选,可随时退订。
本文为 HR沙龙论坛 2003–2017 年历史精华存档 · 内容已脱敏,仅供学习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