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红为某企业一员工,4月1日书面向公司提出离职,公司口口声声答应了,并在4月30日那天做好交接工作,30日当天公司说公章被别人带出去办事了,所以不能开离职证明,会在一个礼拜内寄到小红家里的,让小红放心,5月1号小红就高高兴兴的去新公司上班了。
如此企业,无法无天
小鬼0o · 2012-04-26 · 原 18 回复 / 941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18 层(另有 1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当然是虚构的,仲裁再无能也不至于这么马虎,而且仲裁后还有一审、二审,就目前的环境下,企业想向员工索赔,不是件容易的事,证据这关就格外严格。
leiniao18 发表于 2012-4-27 10: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排除这种可能 ,但是别忘了,就当地而言,一个企业经常玩这种招数,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告,那傻子都知道问题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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