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龙论坛回顾 / 劳动关系

入职一周离职不结算工资合法吗?

劳动关系实务 · 楼主 yun1679 · 2012-05-05 · 1,289 浏览 · 29 回复 · 共 14 层
Y
yun1679高级会员
帖 190
注册 2010
楼主2012-05-05

近期有朋友说他们公司员工入职时就签定一个欢迎信,说明入职一周内为见习期,此期间公司会安排人员对你进行相关培训,但在此段时间不管什么原因离不算培训费,也不结算工资。(当然,实际是没什么任何培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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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讨论 · 13 层(另有 17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小
小鬼0o白银长老
帖 834
注册 2011
2楼2012-05-05 08:24

如果没有实行任何培训而该员工为其雇主提供了劳动,个人认为已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需结算工资

S
shcd2000支柱会员
帖 720
注册 2008
3楼2012-05-06 21:30

毋庸质疑,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即使未正式上岗,以上岗为目的的培训也应算做出勤,应当支付工资。

旧
旧船票沙龙新兵
帖 78
注册 2007
4楼2012-05-08 08:51

试用期是劳资双方相互适应期,劳动者通过所拥有的技能、智力、体力的付出,换取企业方需要的成果并得到相应报酬,是公平合理的!此点与是否正式劳动合同没有什么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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