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想到一种情况:
试用期白白浪费了?
小鬼0o · 2012-06-09 · 原 27 回复 / 1031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20 层(另有 7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个人认为,应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延迟试用期。
3天时间就定论一个人太草率,何况是高管的职位。当然,真是到了非走人不可的境地,也只能协商解除了,并要寄希望于此人不是个胡搅蛮缠无底限的人。
试用期还没有考察,不能就这样转正了吧。我也觉得可以协商试用期。不行就解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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