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劳动法》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应当得到300%的工资报酬,这是一个早已为人们所熟知的“法则”,可是许多人还是想多了解一些有关加班工资的相关政策,大家应该弄清楚下面这6个问题。
六问“十一” 加班费如何计算
对酒当歌 · 2005-09-20 · 原 21 回复 / 2465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17 层(另有 3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看完了,问题在于,如果单位违反了这些,我们投诉的结果会是什么。昨晚刚跟邻居男生讨论这个问题,他说他们单位按惯例十一最多的人也是只放三天假。而且期间所有人加班按正常工资计算。如果投诉,能不能要回公正待遇,能不能不影响在职工作与老板对其评价等等,都是问题。如果不能解决这些,那么,规定来何用?
还有这么多名堂
3楼的问题我也有同感 现在还有相当多的企业是不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办事的 作为HR 既要以法律为准绳 也要听从公司领导意图 良心上还要对公司同事负责 很多时候只能灵活处理了 中国企业的观念啊 什么时候才能走上法治的正轨呢 作为HR的我们又应该怎样努力推进呢...思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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