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问题请教大家:是关于我们公司的工资制度。我在一家日资企业,我们的工资总额中约60%属于基本工资,加班工资是按照基本工资支付的,可是事假工资却是按工资总额来扣除的,我认为这样是不合理的,各位请指教,有这方面的规定吗?
这样做合理吗
琳琅 · 2005-09-26 · 原 15 回复 / 1403 浏览 · 版块 HR沙龙无锡活动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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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可是你是打工的,不要指望能改变什么,除非你不干了!!
你怎么这样说啊,楼上的朋友,我们是在HR的角度探讨这个问题啊,你难道不是在打工吗
这样的做法肯定是不合适的。其实是HR制定薪酬时设计的。我个人觉得为外国人打工,都是中国人没有必要去为难或克扣中国人。而是想办法去赚取更多的外国人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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