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yookin09 于 2012-9-27 13:24 编辑
因公司部分岗位的工作内容和性质决定,需要录用年纪较大人员(没有技术,有时需要户外会晒到太阳,需要接触水),所以公司里较大一部分员工都已经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但都不是离退休人员,以前没有参加过社险,现在没有退休金,都是本地的一些农民。以前公司与他们都签订了两年的固定劳动合同。现在两年过去,这些人年纪更大了(有男有女),最大的已经65岁,因为是农民,以前种田种地的,身体较好,也能吃苦耐劳,工作表现也很好,他们也不愿意离开公司,公司暂时也没有考虑与其结束劳动关系。但是现在依旧签订两年期的固定劳动合同,必竟年纪大的人,身体的状况也不稳定,一年后的身体状况是否适合继续工作也不得可知,而且现在想起来之前签订的固定合同是否合适也不清楚。我也是兼人事的,专业知识不是很强,想请问各位高人,像这种情况应该与员工签订什么形式的劳动合同,一些条款该如何约定,而且这种用工方式会存在哪些劳动纠纷的风险,该如何去避免?跪请高人指点一二,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