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龙智库 / 劳动关系

工伤保险的“真空期”问题

lcyah · 2013-06-13 · 原 19 回复 / 1073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我所在地区,社保中心每月25号至31号不接收新参保人员,次月1号可以补缴上月的社保,但工伤保险是不补缴的,如果员工在25号至31号出现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全部由企业承担,(新工伤条例的补充规定虽然提到后续的费用可以申报工伤待遇,但并不明确待遇的范围,各地也没有细则。)

专家讨论 · 12(另有 7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2楼 · lcyah · 2013-06-13

dengwei615 发表于 2013-6-13 16:47

3楼 · 杨秀丽 · 2013-06-13

我们这也是这样的,社保的人居然说 这个时间你不要招人就好了,真是无语

4楼 · lcyah · 2013-06-13

这个问题有历史了,不知道为什么会“相安无事”到现在?

🔒

还有 9 层专家讨论没看完

留个邮箱成为沙龙用户,免费解锁本帖剩余 9 层 + 全站 2 万篇历史精华的完整讨论。

我们只用它给你发解锁链接与偶尔的 HR 精选,可随时退订。

活动
2026 HRTechXPO® 超级盛典 · 上海
未来人力资源科技论坛,聚合 HR 科技前沿与最佳实践。
了解 & 报名推广

本文为 HR沙龙论坛 2003–2017 年历史精华存档 · 内容已脱敏,仅供学习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