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龙论坛回顾 / 劳动关系

关于警告信一事的请教!

劳动关系实务 · 楼主 cxx2099 · 2006-03-06 · 1,385 浏览 · 12 回复 · 共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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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xx2099沙龙新兵
11
注册 2006
楼主2006-03-06

想请问一下各们,有朋友在非欧美企业工作。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还签了补充协议,里面写明若员工违反了公司的规定(当然是合法规定),公司会发警告信,若一年内被发三封警告信,那么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以任何补偿!这样是合法的吗?

专家讨论 · 9(另有 2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C
cxx2099沙龙新兵
11
注册 2006
2楼2006-03-06 17:40

不好意思,是我没有说清楚,举个例子吧,公司说一个月内迟到三次,或是一次迟到三十分钟(不管具体原因),就会发一封警告信的,那么一年很容易就可以发满三封警告信,这时公司就可以辞退员工,而且没有任何的赔偿!!

泥塘青蛙高级会员
354 · 精 1
注册 2004
3楼2006-03-06 17:45

公司规定迟到这么严格,员工一看要迟到不如电话请假半天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哩,说有急事。公司得不偿失。员工总会找到办法对付公司的。

C
cxx2099沙龙新兵
11
注册 2006
4楼2006-03-06 20:10

是这样,但偶尔也会有车子坏掉的情况发生吧!公司请事假是要扣薪的,总不能为此就请病假吧(正式员工每年有12天的带薪病假),还要专门去医院一趟,没病也看个病然后厚着脸皮,请医生开个病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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