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jesslin 于 2014-3-31 12:04 编辑
本人的岗位是人事主管,现遇到此问题,想请教各位同仁。
本帖最后由 jesslin 于 2014-3-31 12:04 编辑
本人的岗位是人事主管,现遇到此问题,想请教各位同仁。
你回复给公司的协议书内容是怎样的?单纯从这份上来看,双方未签字盖章,尚未生效。如果你发的内容非常详尽,可视为你提出“要约”,公司需正式回复你是否同意,如果没有回复,则“要约”未达成。
感谢您的回复。附件是当时我填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总经理当时只回复:我相信你是根据中国劳动法进行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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