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虾好!求助:
如果仲裁,我这样有胜诉机会吗?
favlin · 2006-11-30 · 原 11 回复 / 948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11 层 · 免费试读 3 层
1、作为公司的销售业务员,不慎遗失业务发票本身是很不应该的事,应主动向公司认错,没有必要斤斤计较所谓罚款,不过区区316元,还有必要打官司吗?不管官司输赢,实际意义不大,你难道不知道打官司的成本?这种小事劳动争议仲裁一般不会受理。
即使你有错并对公司造成损失,公司也只能扣发工资总额的20%/月,贵公司的数额明显不对。没买综合保险、没签合同等事宜,建议不要到仲裁,对你来说诉讼成本、经验等均缺乏,不如打12333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通过行政手段来得快且有效。
原帖由 sureface 于 2006-11-30 20:07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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