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是99年进我们公司的,由于当时社保制度和公司制度不完善,所以在2002年才开始为员工购买社保.现在他的合同到期,我们不再和他续约,他要求我们赔偿他先前的社保费用.社保补缴是去年才出台的政策而且以前社保不完善,属于非强制要购买的,现在追讨以前的债,请问公司如何去应付才恰当?
与员工合同终止不再续约,员工要求补缴以前的社保费用,该怎么办?
canalu · 2007-07-15 · 原 13 回复 / 2227 浏览 · 版块 案例分析讨论
专家讨论 · 9 层(另有 4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你是哪里的?社保怎么会属于非强制要求购买的哪?奇怪
呵~~~补缴吧!否则告到劳动局一定败诉!
还是到社保局把员工的保险补齐吧,就当花钱买个教训,好好个老板上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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