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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人员流动大的行业,如何应对新劳动合同法?

劳动关系实务 · 楼主 snowdrop518 · 2007-07-25 · 1,762 浏览 · 21 回复 · 共 18 层
S
snowdrop518高级会员
帖 425
注册 2006
楼主2007-07-25

像零售行业的一线销售人员流动率非常高,而且因为是靠销量吃饭的,一旦销量达不到要求,经培训还不能达到标准,一般就需要让其走人。加上工作压力,所以流动率就很强,这就给公司的录用退工、社保与公积金办理带来很大的困扰:刚给办了录用,没几天就要办退工,社保刚交上接着就得停止,像上海如果是个外地人,经常会白白的损失一个月的综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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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讨论 · 17 层(另有 4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H
hronline白银长老
帖 904 · 精 8
注册 2006
2楼2007-07-26 04:37

这是试用期的操作方法。如果可以的,你不妨找个培训机构或外包公司合作,将人员培训交由培训公司签定培训协议,约定每周的培训时间,其余时间在公司上班(作为培训见习操作),其工资做为培训津贴或奖学金发放。

沙
沙漠骆驼高级会员
帖 123
注册 2006
3楼2007-07-26 18:24

没有觉得不合法啊,就算新的合同法也可以这样做啊

S
snowdrop518高级会员
帖 425
注册 2006
4楼2007-07-26 21:40

原帖由 hronline 于 2007-7-26 19:37 发表 http://bbs.hrsalon.org/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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