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有一员工工作地为外地,其户口也在外地,但我司因在其工作的当地没有设立任何机构,无法在当地为其缴纳社保(在公司所在地即上海现阶段也无法为其缴纳社保),但我司为履行义务,考虑以如下方式解决此问题:
员工自行交缴社保金后凭发票报销,此法违法吗
神仙姐姐的眼泪 · 2004-06-22 · 原 19 回复 / 2964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15 层(另有 4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应该合法,当请注意保留缴纳票据。
不论户口再哪里,人在哪里工作,只要是你这边给他发工资,那么就要缴纳社保,至于他个人怎么处理应该由他自己决定。
神仙姐姐的眼泪 于 2004-6-23 11:26 AM 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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