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依据目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录用试用期员工,先签定待试用期合格后签定正式的劳动合同(在正式的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相关事宜),这种操作方式是否符合规定??如不符合规定,企业将受到什么处罚?
试用期劳动合同
smile94 · 2007-08-14 · 原 25 回复 / 1436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22 层(另有 3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试用期就应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即构成事实劳动关系!这样企业就很被动!
谢谢各位的回复,我们经理的意思是问,如果我们和员工先签定一个试用期合同,比如约定三个月,如果他试用期合格转正后我们再签正式合同(合同期还是包括这三个月的)...这样操作是否可以?
🔒
还有 19 层专家讨论没看完
留个邮箱成为沙龙用户,免费解锁本帖剩余 19 层 + 全站 2 万篇历史精华的完整讨论。
我们只用它给你发解锁链接与偶尔的 HR 精选,可随时退订。
本文为 HR沙龙论坛 2003–2017 年历史精华存档 · 内容已脱敏,仅供学习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