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抑或荒唐:劳动合同法中“临界点”现象透析
劳动关系实务 · 楼主 燕杀风 · 2007-08-24 · 996 浏览 · 11 回复 · 共 8 层
楼主2007-08-24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试用期、高端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以及跨越新旧法的劳动合同效力问题均作出了全新规定,但由于制度设计的不细致,当劳动合同或劳动报酬正处于一个“临界点”时,将导致劳动合同法在实践中的适用发生“荒唐”的现象。
专家讨论 · 7 层(另有 3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2楼2007-08-24 06:23
hehe 很经典的分析哦 连临界点和边界值都想到了 可以去做软件工程师了
3楼2007-08-24 06:46
呵呵,根据目前的法条只能得出这个结论,我也期待细则中能够予以明确。
4楼2007-08-24 06:55
原帖由 阿斌 于 2007-8-24 21:37 发表 http://bbs.hrsalon.org/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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