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怀孕期间公司与员工协商解除合同,女职工也同意在休完产假后与公司自动解除合同,此时公司给女职工的补偿金该如何计算??此女职工于2000年11月入职,于2007年9月25日产假结束。如果只是口头协商的情况下该怎么做,有书面文件的情况下该怎么做?
女职工怀孕期间公司与员工协商解除合同,应怎么补偿??
eva0516 · 2007-10-10 · 原 11 回复 / 1968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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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2007年9月25日产假结束,表示现该员工已返回工作岗位?那就是员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所以,LZ的意思我看是没太看明白。
1.既然是协商解除,补偿金的数额当然也是可以协商的,双方都认可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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