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应该是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但是现在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中没有明确员工在合同期内解职应该负什么责任,想走就走,就这么简单。说实话,现在大部份的企业都在想法设法留住员工,新法一施行,企业花大力气进行培训等等其实都在为其它企业培养人才。例如纺织行业,流失员工基本上都上私人老板那干了。大企业为小企业培养人才。
有点想不明白
lyym · 2007-10-15 · 原 13 回复 / 494 浏览 · 版块 HR沙龙苏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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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这就要看你们公司在留人上下点功夫了,你要想的是如何留住这些人才。你的薪水和福利好了就没有人愿意离开。
原帖由 lyym 于 2007-10-15 21:06 发表 http://bbs.hrsalon.org/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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