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朋友那里了解到他们公司只这样一种工资发放的规定就是本月的工资在下个月的下旬发放,同时他们的劳动合同中有一条款“如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这种工资发放的规定及合同条款可不可行?
ALY · 2004-07-17 · 原 10 回复 / 977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7 层(另有 1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是不是江西方面的法规条款有这方面的涉及
江西也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但这个合同条款是北京一家公司的。可是我还是不清楚它不合法的依据在哪里?
江西也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但这个合同条款是北京一家公司的。可是我还是不清楚它不合法的依据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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