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龙智库 / 劳动关系

关于“劳务派遣人员”的同工同酬

wangbai · 2007-11-07 · 原 11 回复 / 934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估计这次《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把很多HR同仁给害苦了,本来可以通过不同用工编制来区隔不同的薪资福利待遇,现在都没得玩了,还得琢磨着如何处理现在在岗派遣人员他们的薪资福利如何处理。

专家讨论 · 7(另有 4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2楼 · zouyun · 2007-11-07

看来阁下也是在劳动合同法前期奉旨虔心研究之人

3楼 · 冷翡宁 · 2007-11-07

同上所述

4楼 · wys2391800 · 2007-11-07

还是楼主学习的仔细,提出的问题值得推敲,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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