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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规章中这样订六天工作制的日薪资违反吗?

劳动关系实务 · 楼主 rxffcrz · 2007-11-21 · 1,585 浏览 · 10 回复 · 共 11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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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xffcrz高级会员
帖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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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200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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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xffcrz高级会员
帖 107
注册 2007
2楼2007-11-22 00:44

、员工当月请病假须提供县级以上正规医院病历、发票或医生出具的休息证明(需加盖医院公章),未能提供相应证明的视同事假处理。病假工资按员工基本日工资标准50%扣减相应的工资;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员工累积病假时间按国家规定医疗期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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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fw白金长老
帖 705
注册 2006
3楼2007-11-22 01:03

工资算法肯定不合法啦,6天制,周六算加班;不可以这么算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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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qing初级会员
帖 194
注册 2006
4楼2007-11-22 01:09

1、按照正常的日工资计算方法,你如果按六天计算实际减少了员工的日工资,应该是不可以的,还是按20.92计算。6天工作制实际上是算加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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