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龙智库 / 劳动关系

关于试用期的问题

lorvy · 2007-12-14 · 原 10 回复 / 455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我们公司一般是签两年的合同,按照新法,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可是老板说,如果两个月后,试用不合格,但公司又想再给这个员工一个机会,而且员工也主动要求再试用一个月,如果这样签订书面协议是否有效?

专家讨论 · 6(另有 4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2楼 · bluebillow · 2007-12-16

我的建议是将合同期限变更为三年,然后增加试用期就可以了吧,不知道这样行不行的通?

3楼 · davidqin · 2007-12-16

别签两年了,改3年吧,这样就可以最多6个月试用期了

4楼 · lorvy · 2007-12-17

谢谢楼上两位的建议,不改合同期限,还有其他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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