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况签订劳动合同违反合同法吗?
劳动关系实务 · 楼主 仁仙卧月 · 2007-12-24 · 823 浏览 · 14 回复 · 共 15 层
楼主2007-12-24
询问下各位HR
专家讨论 · 14 层 · 免费试读 3 层
2楼2007-12-24 01:04
我自己顶上去 有没人帮忙解答下
3楼2007-12-24 01:15
由于法律不具有追溯性,所以自08年起新建的用工关系应当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至于以前没有签订的那部分,应及时补签,个人认为不用对08年以前的那段时间支付双倍的工资,但是如果08年之后仍然没有签订,就要支付双倍的工资了,注意起算点是劳动合同法生效之日起
4楼2007-12-24 01:17
在2008年2月1号前签订都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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