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狂人”是这样炼成的
Office里,曾经有则流传很广的笑话——有人问上帝:“世上最痛苦的事情是什么?”“上班。”上帝答道。“比上班更痛苦的事情呢?”“天天上班。”“啊,仁慈的主,那还有比天天上班更痛苦的事情吗?”“当然有——加班!”
如果现在再看这个段子,可能很多人并不觉得可乐,理由只有一个:在不知不觉间,加班已经成为了一种“另类时尚”——在大多数人埋怨老板违背了当初一周工作四十个小时的允诺时,另一些人却会对按时下班嗤之以鼻,在他们看来,“朝九晚五”是一种耻辱,惟有加班才是人生至理,他们大多信奉“每天加班两小时,你就能超越所在行业的任何一个人”的理论,他们MSN上的昵称不是“人生何处不加班”,就是“爱生活,更爱加班”,手机彩铃也是那首欢天喜地的“小的们,加班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