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突发急病无人理__悲哀
我是长沙高新区一家民企职员,本于16日离职清算,公司提前于15日停了我的医疗保险业务,而16日中午在公司食堂就餐时突发疾病住院,后来经医院确诊为病毒性心肌炎住院治疗,但因已停保无法享受医保待遇.在我的强烈要求及我本人活动下,23日社保局恢复保险,其间公司告之我无法享受保险待遇并要求我自行解决医疗费用问题,所用费用悉数由我个人工资承担.23日下午公司通知我结算工资办理离职手续,本人任职其间共有三份辞职书,3月5日一份,当时公司没批复留在副总处,4月15日一份用于停保,4月16日一份用于离职结算,因公司要求办理交接到16日完毕.此前公司说3月5日单丢失,现公司要求按3月5日离职单结算工资解除合同但不承认4月13到16日工作事实,并且拿走了证明.并说在帮忙的基础上给予我13到15日工作补贴.目前我手上仅有16日工作聊天记录,16号开的离职单人事有签名,还有两份合同,以及24日交公司晚饭钱的收据,找了律师事务所咨询没有得到回复及帮助,长沙晚报也不理,现在病情还没得到控制医院也不让出院,我该如何处理?谁能帮我? 我QQ【已隐去】 我手机:【手机已隐去】 谢谢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