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休后的加班费该怎样控制
公司是坐落在一个小的几乎还不能称为三级城市的一个小市,做为一家劳动密集型的制造型企业,近四年来公司职员一直实行的是单休即26天工作制,在公司成功上市之后开始实行双休的制度。
在实行双休之后,由于日薪是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21.75做为基数(原来是26),所以这样以来职员的加班费会较以前有很大幅度的提高,加班费也会比较可观。这样在刚开始执行新的制度时车间和各部门有部分职员并不愿意休息,找出各种各样的理由说无法休息,必须要加班。公司发现这种情况之后,由于害怕加班形成风气会引起加班费的增加从而加大人工成本。公司强制要求加班必修要在固定的时间内进行调休,不予计算加班费,这样一来原来加班的很多人员由于无法调休,却也无法得到加班费而怨声载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