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管理管理操作案例
案例1:
2003年10月10日,某电子公司女员工吕某与企业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2006年9月10日,合同到期前一个月,该企业通知吕某,公司将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吕某于是做好了工作交接,于2006年10月10日离开公司,并办理了档案的转出手续。但是,一个多月后,事情发生了变化。同年10月30日,吕某感觉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结果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二个多月了。吕某感觉自己在怀孕期间不好找工作,所以就去原公司协商,看能不能与原单位再保持一段时间的劳动关系,结果被公司明确予以拒绝,吕某查阅了相关劳动法规,发现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于是,吕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原公司续签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