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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今天出现的奖金calculation的问题,之所以这一系列问题的出现,首先是在制定方案的时候没有很细致的推敲,也没有对细节的地方进行规定说明,以致总是出现问题就弥补。结果就总是会有人不满,这个水平总是不那么平衡。

现在出现这个问题,其实作为C&b对它的关注是很不够的,做的时候总是赶进度,做完了又总是不想回头去思考,结果总要等到问题自己暴出来。关于重大假日奖金方案的执行出现的这些问题到底有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这个方案的意义(防?)有得到有效实现吗?假设得到了有效的实现,这样的方案会不会影响业绩,就按他们说的答案是不会。那么现在所出现的这些问题带来的分配不公是否可以忽略不计?因为任何完美的方案都有那么一点瑕疵。显然目前的不公已经出现在一些关键岗位。那么是不可以忽视的。首先解决最突出的问题,关于XXX达成率的核算问题,扣除节假日的,那么大概至少1/6的岗位的人员心理很不满,奖金严重受影响,产生不应努力干的思想。如果都不扣除,那么是不是以后这种时期都是安排XXX至销售XXX,似乎就违背了方案的本意。或者 存在双重的激励或者的核算上的不一致,即在XXX岗位上达成率的计算是包括假日销售的,而在其他岗位上的达成却是不包含的。这种方式在表面上似乎大家更能接受,因为更深一层的大家可能也并不会去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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