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将推动开展员工持股计划的试点工作 单个员工持股不得超1%

证监会将推动开展员工持股计划的试点工作

单个员工持股不得超1%

本报综合消息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0日表示,证监会将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发布后,证监会将推动开展员工持股计划的试点工作,交易所将出台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信息披露要求,中国结算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账户开立等工作。员工持股计划可交由专业机构投资者进行管理。

指导意见指出员工持股计划基本原则为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参加对象是员工及其管理层人员。资金和股票来源:员工合法薪酬、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购买、股东的赠予等。

此外,上市公司总员工持股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的10%,单个员工不得超过1%。指导意见明确,每期上市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每期的持股期限不得低于12个月,以非公开发行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不得低于36个月。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试点意见,并没有对税收情况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