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激辩劳动合同法修改
两会初始,全国政协委员、昔日女首富张茵提议“取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石激起千层浪。劳动合同法也成为两会的重要话题。新法是否需要修改也在代表们之间引发了激烈的观点交锋。
“这是强迫企业养懒人”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禹王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刘锡潜日前提交了一份议案:修改《劳动合同法》。他已经征集到了40多位代表签名。“我们刚打破铁饭碗,就又用法律铸了一个新的铁饭碗。”刘锡潜认为。
他所指的“铁饭碗”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也是引起企业强烈反应的一条。
“不错,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仍可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问题是,员工不违反制度,也不积极干活,你能将他除名吗?”刘锡潜说,“这不是在强迫企业养懒人吗?”
在刘锡潜议案上签字的沈志强代表也持同样看法。“我就是当太平员工,不犯错不进取。企业开除这种员工很难。”沈志强认为,劳动合同法灌输了一个“没有竞争”的思想。
“新法使企业不敢再招人”
金兰英代表是泰安一个社区居委会的经委主任,她说,她走访了辖区内的一些企业,企业负责人都向她反映这个问题。“一些企业在新法实施前就变相解雇员工。新法使企业用工谨慎,不敢再招人。”她也建议取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企业担心导致失业率上升,也引发了对新法的批评。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登海指出,新法实施后企业人均每年多支出五六千元,看似不多,但上千员工就不是个小数。劳动力密集型的中小企业用人成本增加许多,压力很大。
“这说明企业管理者无能”
高明芹代表是一位律师。她说,《劳动合同法》只不过是给企业随便解雇员工缩了缩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给企业加了个死的金箍,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企业仍可行使解除权,只不过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全国人大代表、泰安市进城务工青年培训学校校长王元成说:“企业现在有种恐惧心理,一说《劳动合同法》就觉得是狼来了。他们认为对劳动者保护过度,但劳动者确实需要这种保护。”他认为,法律开始还是严点好,不能不痛不痒。
对于老总们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养懒人”的说法,全国人大代表、“金牌工人”许振超说:“这只能说明企业管理的无能,企业为何不通过规范管理和各种奖励机制激发工人的积极性?”
许振超认为,签了(合同)比不签好,有法比没法好。工人毕竟是弱势,不签合同、不交保险本就是企业违法。签合同、交保险本就是企业应该做的,以前一直没做好,现在只不过是回到应有的轨道上来。“用工成本增加只是一些人的猜想,规范的企业不存在这个问题,新法也不会给他们造成损失。”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农业大学校长温孚江说:“为何人们不愿去私营企业工作?就是因为用工不规范,劳动者权益得不到保障。”
“长期来看有利企业发展”
高明芹认为,虽然有代表提出修改《劳动合同法》的议案,但在她看来不大可能实现。因为这部法律经过多次审议,又向社会各界充分征求意见,经广泛论证才通过,应该说是比较规范的,不可能刚实施不久就修改。
高明芹认为,每部法律的出台都会经过阵痛期,短期内新法对企业影响较大,但长期看是有利于企业发展的。
高明芹说,她准备提一份建议,建议国务院或劳动部门尽快出台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使法律规定更明确,这样才利于这部新法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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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不是修改,而是如何执行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日前表示,《劳动合同法》面临的不是修改的问题,而是如何贯彻执行的问题,当前部分人群对此法的种种非议,都是“没有全面理解,或者是理解片面、理解不正确造成的”。
作为调整劳资关系的重磅法律,《劳动合同法》从制定之日起就饱受争议,而年初实施以来不同声音仍是此起彼伏。孙宝树说,《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是进一步明确劳动者和企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劳动关系双方利益的平衡,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不仅涉及到政府职能的转变,也涉及到用人单位、劳动者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利益格局的调整。这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孙宝树说。
据《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