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条例因受垄断行业反对而夭折
引导语 事件表述 事件前期回顾 事件相关新闻报道 相关评论性新闻 部分网友评论 引导语 据了解,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起草工作于2004年启动,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负责,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等多个部委参与制订。作为收入分配改革中重要内容的《工资条例》曾被寄予厚望,但在2010年上报国务院之后就销声匿迹了,了解情况的人士表示,由于争议较多,受到垄断行业的强烈反对而 夭折 。
事件表述 【工资条例因受垄断行业反对而夭折】 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已经渐行渐近。
10月1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及收入分配改革时,表示将在第四季度制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中国经营报》记者日前从参与该方案制订的人士处获悉, 如果进展顺利,明年3月前会对外公布。
在专家们看来, 现在正是方案制订讨论最多,争议较大的时期。
了解情况的人士还向本报记者透露,总体方案是纲领性的文件,不会如外界预想那样具体,但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垄断行业收入分配问题,总体方案肯定会有体现。而据了解,原先备受关注的《工资条例》已经夭折,其部分内容将被融入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
剑扫垄断行业 10月2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对外表示,各个方面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方案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工资制度方面,根据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各个方面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这要经过有关部门研究,经过中央和国务院审议批准之后发布。
在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中,将会涉及垄断行业。
上述参与方案制订人士透露, 整体方案都属于纲要性的东西,不会涉及具体规章,在总体方案中将包含对垄断行业进行收入分配改革的意思表达。
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问题一直牵动着社会各界的神经,由于这些部门多数靠控制国家资源和公共服务获利,其背后有着深厚的政府背景和公共资源,他们获得远高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的待遇而备受诟病。据了解,人社部多年来的调研都涉及垄断行业的收入差距,既包括垄断行业企业内部存在着的近百倍的收入差距,也包括垄断行业和非垄断行业间存在着的巨大的收入差距。
据了解,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起草工作于2004年启动,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负责,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等多个部委参与制订。作为收入分配改革中重要内容的《工资条例》曾被寄予厚望,但在2010年上报国务院之后就销声匿迹了,了解情况的人士表示,由于争议较多,受到垄断行业的强烈反对而 夭折 。
事实上,据记者了解,在对《工资条例 》讨论时期,便对垄断行业的分配方式给予诸多关注。甚至,《工资条例》讨论小组收到来自上级的指示,并最终制订了垄断行业涨薪需要对外公布以及听证的规定。
虽然《工资条例》出台已经无望,但其讨论小组与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讨论组的人士存在着部分重合,垄断行业收入问题依然是绕不过去的坎。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日前发布的2011年《中国薪酬发展报告》,部分行业工资上涨过快,2007年企业高管与农民工工资收入差距最大曾达4553倍,企业内部近5年来高管工资增幅明显超过普通职工工资增幅。
确定重点 此前,也曾有消息透露,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重点在于初次分配的改革。
发改委收入分配改革司人士曾向记者讲解: 目前收入分配共有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初次分配,即劳动者的工薪。
据了解,为中小企业减税意在为初次分配中劳动者加薪提供基础。
此前发改委着手制定政策均主要针对第二次分配和第三次分配。
第二次分配是税收,第三次分配是各种慈善捐款。
上述人士表示。
对于二次分配,也曾经有学者建议和讨论通过为中小企业减税,增加就业和收入等问题。
十二五 规划也提出,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记者从参与该方案制订的人士处获悉, 如果进展顺利,明年3月前,会对外公布。
而此时, 正是方案制订讨论最多,争议较大的时期。
据了解,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由发改委牵头制订,人社部等相关部门参与讨论。
敏感时期 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一直获得国务院的高度关注, 在明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肯定会对收入分配改革有所体现,所以,现在的工作就是在两会召开之前,完成方案。
一位参与制订该方案的人士向记者表示。
据了解,从2004年起,国家发改委就业与收入分配改革司就着手制订《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并在近一年的时间内,召集了社会各界的学者和官员进行讨论研究。
记者采访的多名参与发改委关于收入分配改革讨论的人士都向记者表示: 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制订得不会很详细,比如工资问题,不可能像人社部对相关问题讨论得那么仔细。
一位曾经参与发改委讨论会议的人士向记者透露: 我们当时讨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如何缩小收入差距、垄断行业收入过高的问题如何解决,如何有效控制灰色收入等等。
在年底公布的《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 这些问题都有可能涉及。
由于涉及的问题非常敏感,发改委在制订该方案的时候,也非常注重保密工作。
我参与的讨论内容是一年前进行的,开会的时候,发改委没有给我们任何资料,只是听取了大家的意见。
一位常年研究收入分配改革的学者向记者表示。
而另一位参与讨论的人士表示: 我是最近参与了发改委的讨论,也没有发给我们任何文字性的材料,以及参考的内容。
接受记者采访的几位人士均表示: 前期讨论的内容都很一般,与这几年外界和学者的呼声都差不多。
记者从另一位为发改委就业与收入分配改革司提供 外脑 支持的专家处得到消息, 发改委一直很重视收入分配改革,经常邀请学者前去讲课,或者参加座谈、征求意见,但是说得多,做得少。
该人士对发改委的尴尬境地表示理解, 真正实施起来时需要多个政府部门的相互协作,发改委也难以协调。
http://www.hrsalon.org/news/viewnews508d2e99900df.html 事件前期回顾 【 两成职工5年未涨工资 疾呼《工资条例》】 核心提示:部分行业企业高管年薪已经上千万元,而根据全国总工会2010年的一项调查表明,两成职工5年间从未涨过工资,208家国企高管与一线职工的收入相差近18倍,而这一差距,在1979年仅为1.18倍。
部分行业企业高管年薪已经上千万元,而根据全国总工会2010年的一项调查表明,两成职工5年间从未涨过工资,208家国企高管与一线职工的收入相差近18倍,而这一差距,在1979年仅为1.18倍。(10月18日《南方日报》) 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建立一种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已变得刻不容缓。如果任由 劳动报酬5年不涨 的趋势延续,将打破增长的均衡、机会的均等和社会的公平机制,陷入 穷人更穷、富人更富 的失衡陷阱,形成阶层断裂,从而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2000年出台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要求在全国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劳动法》、《工会法》和《劳动合同法》,也明确要求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但由于这些法律规定对于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没有细化条款,而且约束性和惩罚机制也相当软弱。而《工资条例》无论是在最低工资上,还是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等方面,都具有可操作强的法律条款,《工资条例》无疑是目前破解企业员工工资多年不涨的最后一棵 救命稻草 。
然而,《工资条例》虽然已制定初步草案,但却遭到了来自全国工商联等部门的集体反对,具体到职工最低工资,分歧主要是调整工资比例、是否每年调整 国资委、企业联合会、全国工商联认为,如果增加工资比例高、每年调整,就增加了企业负担,而 要涨工资,首先需要财税部门实行减税的措施 。
其次,工资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同工同酬,但部分央企甚至有超过2/3的员工都属于劳务派遣。在央企,千万劳务派遣大军与央企正规军之间,收入差距甚大。倘若实现同工同酬,对于央企来说,意味着用工成本的大幅增加,而这也成为央企反对的焦点。此外,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一旦建立,资方强势、劳方弱势的格局必将随之改变,这显然更是资方和资方代表不愿意看到的。所以,酝酿四年有余的《工资条例》,至今没有面世于众,仍处于 难产 阶段, 鉴于此,首先,要搭建让公众参与《工资条例》的博弈平台,从而在制度层次上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架构起平等的利益博弈机制;其次,国家层面要排除既得利益集团的干扰,加快立法进程,尽快让《工资条例》顺利降生。
http://www.hrsalon.org/news/viewnews5081f92d414db.html 【收入分配改革遭遇企业阻挠 《工资条例》难出台】 中国社科院发布的《社会蓝皮书》提出了一个仍值得警惕的信号:中国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仍未得到扭转。
尽管报告提出,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速度快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但由于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在三倍以上,因此短期内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不会出现拐点。
此外,报告称,从2000到2010年,城镇居民家庭中20%最高收入户与20%最低收入户相比,生活消费水平差距从2.8倍扩大到4.1倍。
收入分配改革遭遇企业阻挠 在公众最关心的问题当中,收入名列前茅。《社会蓝皮书》的调查显示,2011年最受公众关注的问题当中, 收入差距过大,贫富分化 排第三位,约有三成民众将其当做最关注问题。另外两大问题则是 物价上涨 和 看病难、看病贵 。
目前,城市居民和农民的收入仍然存在较大差距。统计局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01元,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5875元,前者是后者的近三倍。
但在增长速度上,农民则要快于城镇居民。扣除价格因素,城镇居民收入实际增长7.8%,农民收入实际增长13.6%。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陈光金在发布会上表示,今年城镇内部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可能暂时还不能扭转。而今年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可能会缩小。对于总的收入分配有什么影响,还需要进一步观察。
报告也指出,尽管已经开始出现中西部地区经济增长快于东部、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快于城镇居民的新趋势,但由于原有基数差距较大,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的态势仍未得到根本扭转。
报告指出,当前中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展仍然缓慢。国家有关部门酝酿三年有余的《工资条例》的出台,因意见难以一致再次陷入僵局。提高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以及农民工同工同酬等要求,也因提升企业成本,而遭遇到私企和国企的阻挠。如何改革现行的工资制度,成为两难选择和利益博弈。
城市农村转移性收入缩小 陈光金在发布会上提到另一现象,近年城乡居民的转移性收入占收入的比重差距在缩小。
转移性收入包括 离退休金 、 价格补贴 、 赡养收入 、 赠送收入 、 记账补贴 、 出售财物收入 、 其他 。
其中, 离退休金 、 价格补贴 和 其他 (其中的 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 部分)可视为是属于政府转移性的支付,是转移性收入的主要部分。
由于中国政府近年扩大公共财政在民生领域中的支出,比如上调企业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金以及增加社会救助的资金等等,使得城乡居民转移性收入大幅增加。
陈光金说,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占收入比重,近年来一直维持在24%左右,但是农民的转移性收入所占比重是一个上行的趋势,从2000年3.5%,上升到了2010年的7.7%,两个比重之比就趋于下降。
http://www.hrsalon.org/news/viewnews4eefda28bac5e.html 【工资条例出台无期 收入分配改革转用工制度】 原本在2010年便呼之欲出的《工资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 )直到2012年到来仍然悄无声息。
现在,部里已经不让我们再说这件事情了。
一位曾经参与 条例 制订和修改的人保部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
而另一位多次参与 条例 讨论的人士则直截了当向记者表示: 条例 短期内不会出来了,因为牵扯的部门利益太多。
全国总工会是参与 条例 讨论的部门之一,其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 条例 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可实施性,而随着 条例 的销声匿迹,原本附加其中的工会主张拥有 直诉权 的申请也停滞。
《工资条例》遇阻力 早在2010年秋季, 条例 就完成了最后一次修改,递交国务院。
其实,2011年年初的时候,我们还很有信心,这件事情可以完全解决,但是随着 条例 修改的深入,我们发现,现实的情况离 条例 出台还是非常遥远的。
一位参与 条例 制订和修改的人保部人士向记者透露。
记者得知,最后一稿的 条例 主要内容包括十部分,其中对诸多职工收入不平等现象予以了明确规定,甚至触动了垄断行业的利益。
条例 第一部分对目前社会普遍关注的 条例 适用范围和工资的定义,以及同工同酬的要点进行了解释。
其次,对集体合同、集体协商以及最低工资的界定进行了详细说明,规定最低工资的内容不应包含加班费和高温补贴以及国家规定的各种形式的补贴。
另外,工资支付方式也被明文规定,其中工资档案需要保留两年以上。
条例 还对特殊工时下的工资进行了规定,包括女职工生育期间、非因工受伤等时段工资,都应该以合同工资为主。
值得注意的是, 条例 修改稿第八部分规定,政府将对工资进行宏观调控,这其中的核心内容便是对重要行业、垄断行业的工资要公示。但整个 条例 中,并没有出现垄断行业的字样,而是以 特殊行业 代替。知情人士介绍,这个特殊行业实际就是指垄断行业。
据透露, 条例 对垄断行业基本定调, 特殊行业内的企业,工资总额需要上报,主要上报给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国资委,并由这些部门批准审核。
而垄断行业企业每一次涨薪的结构、调整的水平,以及补充社会保险水平都需要由上述3个部门批准审核。
上述知情人士透露: 必要时,还要召开听证会,而涨薪的最终结果必须向社会公布。
此外, 条例 制定小组还对工资支付保障办法进行了热议。
由于工资条例中涉及 特殊行业 的条款较多,因此,在讨论过程中受到来自企业的阻力也非常大。
从各个部门的领导到企业都给 条例 增加了很多阻力。比如同工同酬,要求聘用人员和正式员工的待遇同工同酬。这点企业的反应比较大。
上述人士向记者透露, 这意味着用工成本的大幅增加。
此外,全国总工会人士向记者透露, 参与制订内容的研究人员缺少经验,所以可实施性受到了质疑。
由于全国总工会曾计划,通过 条例 获得工会直诉权,即代替工人直接通过法律维护权利,随着 条例 的淡出,该计划也陷入停滞。
转向用工制度改革 时隔一年,由于遭遇到太多阻挠使 条例 出台无望,当年参与制订 条例 的一些部门已经转而研究用工争议问题的解决。
上述全总人士透露,未来保护劳动者利益的方式将集中在完善和适用现有的法律上。
《劳务派遣管理办法》是我们目前关注的热点。
据了解,人保部在2011年力推制订《劳务派遣管理办法》。
这几年,被派遣工制度产生的纠纷非常多,而且大量用人单位正在违法使用被派遣工。使用被派遣工已经成为用人单位逃避法律,躲避义务的办法。出台一部管理办法已经势在必行。
一位人保部下属研究机构人士指出。
《劳务派遣管理办法》将涉及非常多的行业。我们已经初步把一些劳务派遣规定的相关内容制定好了。
上述消息人士向记者透露, 今后劳务派遣人员出现工伤、解约和欠薪问题由谁来解决,都将有明确的规定。
其中主要内容还涉及 明确和清晰派遣工的聘用程序,理顺各个流程中的责任 。比如, 劳动者被用工单位退回后,将由谁来发工资和保险等,都将有明确规定 。
人保部就业促进司王亚栋司长不久前表示: 人保部还在计划,在《就业促进法》框架下,出台促进就业公平、反对就业歧视的政策法规。
此外,推广劳资谈判,也代替了 条例 的一些内容。集体协商制度是 条例 中的重要内容,在 条例 没有出台的情况下,集体协商制度已经全面推广。
城乡收入差距的挑战 一系列对用工制度的改革也遭到了私营企业的抵制。浙江余杭服装协会会长高礼根透露,由于缺少订单,目前企业承担的最大成本就是人力成本,算上三险,企业每月要为每个工人支付近4000元。一些企业开始采取裁员避险的策略,减少支出。
在这种经济环境下,劳务纠纷将会增加,劳动争议和仲裁时间也将增加。
人保部相关研究人士表示。
中国社会科学院2011年12月19日发布的《社会蓝皮书》指出,当前中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展仍然缓慢。国家有关部门酝酿三年有余的《工资条例》的出台,因意见难以一致再次陷入僵局。提高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以及农民工同工同酬等要求,也因提升企业成本,而遭遇到私企和国企的阻挠。如何改革现行的工资制度,成为两难选择和利益博弈。而一个仍值得警惕的信号是,中国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仍未得到扭转。
报告提出,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速度快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但由于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在三倍以上,因此短期内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不会出现拐点。
另一位资深的中科院收入分配改革专家向记者讲解,没有一个国家的城乡差距像中国这样大,一般而言,城乡差距会控制在2∶1,多数国家的城乡差距会控制在1.5∶1.但是中国的城乡差距已经从1978年的2.5∶1上升到了官方统计的3.3∶1. 我认为,缩小城乡差距或许是 十二五 期间收入分配改革的亮点。
曾参与 十二五 规划讨论的知名收入分配改革学者苏海南说。
http://www.hrsalon.org/news/viewnews4f14f5e588840.html 【全国总工会建议:尽快出台《工资条例》】 在今年 两会 期间,全国总工会共提交32份大会发言、建议和提案,及时反映了涉及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重大问题的意见。
其中,由全国总工会原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张俊九等人提交的《关于加强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提案》指出,由于相关法律政策的不够完善,使得当前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还存在问题。这份提案建议尽快出台《工资条例》,从立法层面规范我国收入分配、劳动工资领域存在的问题。
3月11日,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张鸣起发言指出,要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工资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着力解决劳务派遣工同工不同酬问题。
目前,各地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涌现出了武汉餐饮行业、江苏邳州板材行业、东风汽车等一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先进典型。但据记者了解,当前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提案中指出,有的地方顾虑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可能导致劳动力成本上升,影响地方投资环境。有些企业经营者担心实施工资集体协商以后失去工资分配主动权。张鸣起认为,一段时间以来,劳动要素在收入分配中的比例明显偏低,劳动者的地位与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