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划定职工工资调控指导线:工资最高可涨18%
8月18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建议企业工资增长上线为18%,基准线为14%,下线为6%。该指导线为企业参照指导线而非强制执行。与2010年相比,上线和基准线未变,下线由5%提升至6%。
根据全省2011年经济形势预测和2010年我省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实际增长水平,经测算2011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的调控目标确定为:上线为18%;基准线为14%,下线为6%,该工资调控指导线适用于我省城镇各类企业和按照企业经营方式进行经营活动的各类机构、团体。企业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据了解,按照2011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工资指导线实施意见,经济效益增长较快的企业或扭亏成效显著的企业,可在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和上线区间确定工资增长幅度;经济效益增长比较平稳的企业,在平均工资增长不超过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前提下,工资增长幅度可围绕基准线确定;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的企业,可按照下线确定工资增长幅度。例如,我省某公司上年员工年平均工资为1万元,若参照今年工资调控指导线以14%为基准线,则该公司今年工资人均增长额就为1400元,但不能超过增长上线即1800元。
同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各市州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按照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并要求各地将本市州2011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工资指导线执行情况于2012年2月底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记者朱浩源张晓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