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 最低工资标准调至930元
据新华社8月28日供本报专电贵州省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新标准从9月1日起执行。
记者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根据最新下发的《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区域划分为三大类:一类地区包括贵阳市云岩区、遵义市红花岗区、六盘水市钟山区等;二类地区包括安顺市平坝县、毕节地区纳雍县、铜仁地区铜仁市等;三类地区包括黔东南州黄平县、黔南州龙里县、黔西南州普安县等。
据了解,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930元,二类区830元,三类区74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10元,二类区9元,三类区8元。
《通知》明确,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包含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工资、中班、夜班费等国家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