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痛经假”实施近27年,平衡维权、就业存两难

日前,安徽省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从今年3月1日起实施, 安徽女职工痛经不能上班的可申请休假1-2天,规定一经曝光就引起一大波关注,“痛经假”更是羡煞一大众姑娘。不过,江苏的姑娘们,你们知道吗?自1989年开始实施的《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就已经有了相关规定,也就是说江苏的“痛经假”已经实施了近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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