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擅自外出,返岗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
[图片] 赵半山是广东某陶瓷公司员工。 这天,赵半山上中班,正常上班时间是从11时到19时。 但赵半山于13时53分从生产车间出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骑自行车离开公司外出。家属称是外出吃饭。 后赵半山于14时30分骑自行车回公司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交通事故认定为非本人主要责任。 其家属申请工伤认定, 人社部门经调查后做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赵半山在涉案交通事故中导致的死亡不属工伤,也不能视同工伤。 家属不服,打起了官司,案件经过了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不属工伤,维持了人社局的不属工伤认定。 家属仍不服,向广东高院申请再审,理由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