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新增一个假期,最长可达20天!卫健委权威的回应来了!

现代打工人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日子,大部分家庭都是2个年轻人要赡养4个老人,1个小孩,除了经济压力,还有父母生病时也没有假期去陪护的困境,已经成为普遍问题。工作与尽孝难两全一直是上班族的普遍境遇。 不少地区发布了独生子女陪护假政策,目前已有18个城市已执行。打工人对这个假期呼声是很高的,前段时间,国家卫健委专门针对该类问题予以回复。 [图片] 根据回复看来,独生子女陪护假目前还处于地方探索阶段,还未上升到国家层面,接下来会继续进行可行性研究。 虽然目前还未全国执行,但多地已经退出子女陪护假政策,并且不限于独生子女。这对身负重担的打工人来说还是值得高兴的,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哪些地区是能享受这些福利政策的? [图片] [图片] [图片] 除此之外,还有深圳、辽宁、山东、贵州、安徽、甘肃等地在探索陪护假。 5月25日,《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修改后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其中提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职工的父母或者由其赡养的老年人患病的,鼓励所在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给予非独生子女职工7日陪护假期,独生子女职工15日陪护假期。 此前,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针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修改意见,法制委员会在广泛征求意见并赴多地开展调研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修改,形成二审稿提请本次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根据《条例(草案)》二审稿:“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职工的父母或者由其赡养的老年人患病的,鼓励所在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依据医院的疾病证明,给予非独生子女职工7日陪护假期,独生子女职工15日陪护假期。 相比贵州,安徽的探索之路则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目前还存在于官方表示愿意积极探索阶段,还未推出任何细则。 甘肃介于两省之间,2020年7月1日《甘肃省养老服务条例》正式施行,其中,第三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第二十三条提出,“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陪护假”。一些专家和业内人士表示,假期设立初衷甚好,但更重要的是地方性政策制定后需要有配套相应细则和实施方案来保证假期不虚设。 各地政策有何不同?老年人与子女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该如何申请护理假?针对这些常见的问题,《工人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崔杰律师、苏文蔚律师和刘鱼芳律师3人律师团队,从多个层面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梳理。 1、 从适用对象上分析 河南、重庆、广州等一半地区规定只有独生子女享受护理假,宁夏、云南、四川等省份以及西安市还明确了非独生子女也可享受带薪护理假,但天数略短于独生子女。另外,南京、北京、湖北等部分地区还规定,其他依法负有赡养、扶养义务的人员也可以享受护理假,比如老年人的配偶。丈夫年满60周岁生病住院治疗期间,仍在工作的妻子也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护理假。 2、 从护理假天数上分析 北京、南京、河北等未明确规定,绝大部分地方明确规定了天数。其中,西安、云南、内蒙等地规定了每年护理假的固定天数,宁夏、山西、四川等大部分地区规定了每年护理假的上限天数,河南、湖北、淮安等地则规定了每年护理假的下限天数。 3、 从护理假期间待遇上分析 大部分省市明确了子女护理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如西安规定正常支付工资,南京、内蒙、河北、四川、湖北等则未明确护理假期间工资支付标准,给用人单位制定政策留下空间。 4、 从护理假享受条件分析 各地文件一般都规定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的公民,并将老年人住院治疗作为子女享受护理假的前提条件,重庆还要求老年人所需护理级别达到二级护理,另外北京、内蒙古等地还将失能(不能自理)、临终等也作为享受护理假的条件。职工申请护理假时,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职工提供其符合护理假享受条件的证明文件,比如老年人的身份证、住院证明、残疾证等。 5、 从护理假执行的强制性上分析 除南京、广州是倡导性规定外,其它地方均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子女护理假,为强制性规定,职工符合护理假享受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批准。 6、 从适用地域上分析 各地文件一般规定适用于本地行政区域内老年人权益保障以及相关工作,并规定了不同的护理假天数和享受条件。实践中,老年人与子女可能不在同一行政区域居住和工作,比如老年人在河南居住,有子女在北京工作,有子女在西安工作,子女护理假规定应如何适用,各地文件并未明确。 网上对子女护理假的呼声很高,人民日报曾发起了投票“你支持设带薪陪护假吗”,结果显示71.5%的投票者表示“支持,希望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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