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2年工资指导价位发布 平均3892元/月
近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并公布2012年度深圳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平均数为3892元/月。
工资指导价位中的“工资”是指税前工资总额,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劳动报酬。它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但不包括用人单位缴交的社会保险费。
从总体情况看,深圳2012年工资指导价位较2011年呈平稳增长态势,高位数、中位数、低位数及平均数分别为:25830元/月、3087元/月、1600元/月和3892元/月,分别比上年增长1.7%、3.9%、12.4%和17%。其中,低位数及平均数相比高位数、中位数有较大增长。
据介绍,2012年深圳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发布内容包括总体分类、政策性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技能工种按技术等级分类以及按经济类型分类。
本年纳入工资指导的总工种数量达到603个,共分为七大类,分别是:单位负责人员,13个工种;专业技术人员,116个工种;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26个工种;商业/服务业人员,98个工种;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12个工种;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及有关人员,338个工种。其中,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工种(职位)比上年增加了57个工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建立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是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为人力资源供求双方在商谈确定某一工种(职位)工资水平时提供参考,减少供求双方的盲目性。企业可根据发布的人力资源工资价格信息,合理确定内部各工种(职位)的工资水平。这项制度也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提供有效参考,促进工资集体协商顺利进行。
为确保工资指导价位的科学性、合理性,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渠道进行了数据采集,开展了深圳市企业员工薪酬调查,取得有效问卷70390份,其中技能工种人员问卷35390份,根据行业规模将调查数据进行了加权处理。同时,为突出专业性和科学性,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用国家最新标准对各工种进行编码,对职业的名称进行统一规范,保证了职业工种分类的标准化和统一性,并对各渠道调查的统计结果进行整合,运用SPSS专业软件进行分析、整理、评估,对不同渠道取得的数据进行比对,务求将误差率降到最低。
深圳市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提请广大企业和员工注意,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是政府向社会公布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格信号,它的立足点在于指导性和参考性。企业和员工可以根据工资指导价位,结合本企业实际,按照企业自主分配、员工民主参与的原则,合理商定工资水平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