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班前我们一个产品经理因为试用期过后,因为其绩效考核没有通过,薪水双方没有谈好,所以合同的事拖延了两周左右,昨天他提出辞职,今天就不来了,而且把考勤卡都带走了,也不进行交接,昨天下班时间还没有到就跟前台说了一下就走了,大家给个建议,我应该怎么处理,这算不算带走公司财产,呵呵,虽然就一张卡
收到辞职信后
玲珑锁心 · 2005-07-13 · 原 15 回复 / 1365 浏览 · 版块 招聘与选拔
专家讨论 · 13 层(另有 2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个人认为不能算带走公司财产,但是这位经理若要离职应该提前三十天有正式离职申请,并经公司上层与人力资源部同意,否则不能算是与公司正式脱离关系,可以考虑下通知书通知他到公司办理正式离职交接手续,否则应以薪水抵冲未完上班日。。。
通常员工在上岗时可以说明一下这种相关问题,并且在离职时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其有违约责任,但员工的素质是其内在的,在招聘时需要做员工素质测试,很重要哦!
所以说啊,不是不同意他离职,也没有说一定要三十天,只要把手头上工作交接好,等下一位上任稍微上手后,再离开,而且在他递辞职信前就这个问题跟他说过。他的理由是跟朋友开新公司要忙注册公司没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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