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点说明:
入学第一道题目--案例分析
冬瓜 · 2004-03-07 · 原 74 回复 / 7339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59 层(另有 14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每月周老师向家政公司缴纳服务费,小王的工资(300%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应由公司负责发放。但是如果家政公司与员工约定在先,比如只按钟点计算工资或给予调休的话,则不必支付加班工资。妥否,请“冬瓜太狼HR沙龙跑腿的~~”指示。呵呵,并祝如意…………
1、该保姆与家政公司签有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
我认为选3。我觉得这种情况很象劳务外包的形式,钟点工和家政公司签合同,劳动关系是和家政公司产生,工作关系是和周老师产生。如果周老师和家政公司的服务费是谈定的话,那么其实应该将这部门工资考虑进去。家政公司不论和周老师的服务费中是否是及考虑到这部分费用,都应该认为是包含这部分费用的。所以,钟点工的费用应该由家政公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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