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大:请教一下,关于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问题,国家法律有没有明确规定?5月底,两部委提出的任职体检不得强行检查乙肝病毒,并发出《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是否通过人大表决?是否作为法律出台,作为劳动者就业依据?
关于乙肝病毒携带者人员就业问题
zhangcharles · 2007-08-02 · 原 22 回复 / 3098 浏览 · 版块 招聘与选拔
专家讨论 · 21 层(另有 1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全国1/10的人是乙肝患者或者慢性携带者。南方多一些,香港甚至达到1/6。
就是就是!我们公司也是制造业,虽然说这个是通过血液传染,但比如以下情况还是会传染的呀:
早几个月在上班路上听电视新闻报道用人单位不能以乙肝携带为由开除员工。只要不是病毒活跃期传染性还是不强的,有的人一辈子都只是携带者,而有的人一染上就恶化为肝硬化肝浮水。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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