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说是越俎代庖吗

早晨,刚一踏进办公室就被通知开会,最近会议似乎特别多,其中之一就是公司出现了第一批10年以上工龄的员工,可能会有员工提出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上层领导们对此特别重视,已经开了无数次会了。

会议室里经理拿出副总写好的无固定期限合同文本,苦笑着对我们说这本该人力资源部做的事,副总已经替我们做好了,现在要求我们修改,看了合同后,大家面面相觑,实在是没法改,连劳动合同要求的七大基本条款都没有具备全,如真要改了,那还不面目全非啊,还不如重新写呢。怎么办,真是头痛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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