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可否每月发70% 另30%年底一次结清?
个案:
2005年1月,李某受雇于某公司,并与该公司签订了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李某月工资为1,500元。但工作以后,李某才知道,该公司员工的工资每月一直按70%发放,其余的30%工资即每月450元由公司年底一次结清。因此,李某每月只得到1,050元工资,其余的30%工资到年底才领回。2006年3月,李某向公司书面提出解除合同。2006年4月,李某到公司办理手续时,公司少发给其2006年1月至4月30%的工资1,800元,公司人事告知李某可在2006年底来领取。李某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该公司立即补发拖欠的工资,并支付其经济补偿4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