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志(10.11)
今天恰好与昨天相反,干的全是有关培训的事。
早上趁两个老总都有空的时候,把1-9月的培训讲师课时费请款单及将培训考勤罚款作为培训奖励基金的申请报告拿给他们签字,副总对考勤罚款有点异议,觉得对于那些工作繁忙而无法前来培训的员工不应罚款,我告诉他我们已经对此作了相应的改进,增加了一项员工确认参训工作,如果在培训前半天员工已经确认要参加培训而又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的,我们才会进行相关考核,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在上面签了“原则上同意”几个字。老总倒是很爽快,粗粗看了一遍报告,说了一句早该这样,大笔一挥,写了“理所当然”四个大字。